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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定远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基本指标任务分解表》等相关任务分解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6    点击率:5522
 
 
关于印发《定远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基本指标任务分解表》等相关任务分解的通知
定文明〔2016〕3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县经开区、盐化工业园区:
     现将《定远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基本指标任务分解表》、《定远县创建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任务分解表》和《安徽省文明县(县城、城区)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请各乡镇、各单位根据5月13日创城动员大会精神,对照《定远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实施方案》与上述任务分解表尽快制定本乡镇、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并于5月20日之前盖章报送至县文明办,电子版发至文明办邮箱(联系人:吴晓璐,电话:4288095,邮箱:dywmb095@163.com)。
 
                      定远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
 
 
 
 
 
 
 
 
 
 
 
 

定远县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基本指标任务分解表
                            说   明
一、文明县(县城、城区)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县(市、区),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
    二、省级文明县(县城、城区)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依据《安徽省文明县(县城、城区)测评体系》,由县(市、区)申报、所属省辖市文明委推荐、经省文明委测评产生。
    三、《安徽省文明县(县城、城区)测评体系》由8个测评项目、25项测评指标、60项测评内容构成。特色指标反映县(市、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整体成效,共4项指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成绩作为20%分值纳入总成绩。
    四、《安徽省文明县(县城、城区)测评体系》设附件《安徽省文明县(县城、城区)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共25条。对出现负面清单所列问题的县(市、区),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罚扣测评分数、取消资格、取消荣誉称号等惩戒办法。
五、《安徽省文明县(县城、城区)测评体系》采取实地暗访、问卷调查、网上申报、部门复核、整体观察五种方法。测评数据采用申报截止前的最新数据。
测评项目
测评指标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1





Ⅱ-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Ⅲ-1
干部群众全面深入学习
1)党委政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制定系统全面学习的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实施;
2)发挥党委中心组带学促学作用,纳入党校培训教学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完善督查考核办法。
部门复核
1)  县委宣传部
2)  县委宣传部、组织部
Ⅱ-2
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Ⅲ-2
加强宣传阐释
1)深入开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内在联系和实践要求;
2)持续深入宣传阐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解读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目标任务和实践要求。
网上申报
1)2)县委宣传部
 
Ⅱ-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
Ⅲ-3
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系统化长期化
1)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坚定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2)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中国道路宣传教育,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3)加强社会科学理论普及,创新载体,注重效果。
1)2)网上申报、问卷调查
3)部门复核
1)2)3)县委宣传部
Ⅱ-4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Ⅲ-4
深化推广普及
1)深化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等上级相关工作部署;
2)各类媒体持续有效宣传普及12个主题词;
3)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采取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等方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1)部门复核2)网上申报、问卷调查
3)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1)县委宣传部
2)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
3)县委宣传部、各单位
Ⅲ-5
融入日常生活
1)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2)把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学校教育之中,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3)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精心组织主题宣传活动。
1)2)实地考察
3)部门复核
1)县文明办、教体局、总工会、人社局、民政局、各乡镇
2)县教体局
3)县委宣传部
Ⅲ-6
加强文化培育
1)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现代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开展群众性纪念活动和民俗娱乐、经典诵读等活动;
2)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文明餐桌活动;
3)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引领作用。
1)3)网上申报
2)实地考察
1)县文明办、教体局、团县委、妇联、民政局
2)县市场监管局
3)县文广新局
Ⅰ-2





Ⅱ-5
党风政风引领
Ⅲ-7
党风廉政建设
1)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1)网上申报2)部门复核
1)县委组织部
2)县纪委
Ⅲ-8
政务行为规范
1)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
2)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公布政府权责清单,积极推进清单动态管理。
部门复核、问卷调查
1)2)县政府办
Ⅲ-9
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1)加强街道、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科技创新单位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部门复核
1)2)县委组织部
Ⅱ-6
弘扬法治精神
Ⅲ-10
全民普法教育
1)完成普法规划任务,引导全体人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部门复核、问卷调查
1)2)县司法局
Ⅱ-7
社风民风建设
Ⅲ-11
志愿服务制度化
1)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县城区常住人口比例≥5%,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70%,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25个小时;
2)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机制;
3)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有力有效,专业志愿服务队走进基层社区;
4)建设社区志愿服务广场,评选志愿服务优秀典型,培育工作品牌,志愿服务优秀典型入选数≥1个/年。
1)网上申报、问卷调查
2)网上申报3)实地考察
4)网上申报、实地考察
1)县文明办
2)县民政局、团县委
3)团县委、妇联、残联
4)县文明办、各乡镇、县经开区
Ⅲ-12
发挥榜样作用
1)组织开展本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工作,中国好人、安徽好人入选数分别≥1人/年;
2)加强对道德模范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道德模范帮扶礼遇制度;
3)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凡人善举等宣传学习活动;
1)2)网上申报
3)网上申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1)2)县文明办
3)县委宣传部、电视台、文明办、总工会、县直工委、妇联、团县委、各乡镇
Ⅲ-13
诚信建设制度化
1)贯彻《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
2)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形成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
3)学习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开展信用至上、诚信兴业、履约守信等主题实践活动,把诚信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
1)网上申报、实地考察
2)网上申报、问卷调查
3)网上申报
1)县经信委
2)3)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Ⅲ-14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1)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文明委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公益广告的财政扶持和相关优惠激励政策;
2)在各类媒体以及公共场所持续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创作具有地方特色的公益广告作品。
1)网上申报
2)实地考察、网上申报
1)县市场监管理、城管执法局
2)县委宣传部、各相关单位
Ⅲ-15
文明旅游
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建立完善旅游志愿者队伍,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游客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恪守文明行为规范。
实地考察
县文广新局(旅游局)
Ⅲ-16
社会责任意识
1)人际关系融洽,公共场所礼让互助,友善对待外来人员;
2)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赠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1)实地考察
2)网上申报
1)各单位
2)县民政局、红十字会、教体局、卫计委、环保局、林业局、文广新局(旅游局)
Ⅱ-8网上精神文明建设
Ⅲ-17
网络文明传播
1)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
2)开办精神文明建设专门网站。
网上申报
1)县网宣办
2)县文明办
Ⅲ-18
网德建设工程
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争当“中国好网民”,倡导网络公益活动,净化网络环境。
网上申报
县网宣办
 
Ⅰ-3





 
Ⅱ-9
经济发展水平*
Ⅲ-1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高于本省平均
水平
等于本省平均
水平
低于本省平均
水平
部门复核
县财政局、统计局
Ⅲ-2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高于本省平均
水平
等于本省平均
水平
低于本省平均
水平
部门复核
县财政局、统计局
Ⅱ-10
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Ⅲ-21
市政公用设施
1)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倡导推行公共自行车服务;
2)主次干道、商业街、街巷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5%,排水设施完善;
3)街道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4)道路、公共设施、新建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和使用情况良好;
5)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1)网上申报
2)3)4)实地考察
5)部门复核
1)2)县规建局
3)县规建局、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
4)县规建局、国土房产局
5)县规建局、环保局
Ⅲ-22
公共法律服务
1)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
2)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及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
3)全面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1)实地考察、
部门复核2)3)部门复核
1)    县司法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
2)    县妇联、民政局、人社局、残联
3)   县司法局
Ⅲ-23
国民教育与科学普及
1)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措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
2)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75%;
3)利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和综合性科普场馆,经常性开展科普活动。
1)3)部门复核2)问卷调查
1)2)县教体局
3)县科协、科技局
Ⅲ-24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1)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爱卫运动;
2)≥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3)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43人。
1)3)部门复核2)实地考察
 
1)2)3)县卫计委
Ⅲ-25
公共体育服务
1)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建成区每个社区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不少于1个,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并使用完好;
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37平方米,每千人拥有不少于3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有1个以上标准体育场(含足球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率达100%。
1)实地考察2)部门复核
 
1)2)县教体局
Ⅱ-11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Ⅲ-26
公共文化服务
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制定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服务范围、内容和评价标准,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2)在街道、乡镇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在社区、村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3)辖区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文化馆及二级以上档案馆,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100%;图书馆建有盲文阅览室。
4)加强广播电视设施保护。
1)网上申报2)实地考察3)部门复核、实地察看
4)部门复核
1)县文广新局、财政局
2)3)县文广新局
4)县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
Ⅲ-27
群众文化生活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
2)大力推进“书香安徽”建设,举办读书月、读书节等全民阅读活动;开展书香机关、书香企业、书香家庭等评选活动;
3)运用“三下乡”、“四进社区”和文化进万家、文化志愿服务等载体支持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文化活动,支持庄户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个体放映队、文化中心户开展经营性文化服务。
1)实地考察
2)3)部门复核
1)2)县文广新局
3)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
Ⅰ-4社
Ⅱ-12
公共安全体系
Ⅲ-28
公共安全保障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部门复核、实地考察
县政法委、公安局、规建局、民政局、消防大队
Ⅲ-29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严格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没有无证经营现象;
2)经营场所环境达标,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或药品;
3)公布举报电话,问题食品、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1)2)实地考察3)部门复核、实地考察
1)2)3)县市场监管局
Ⅲ-30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信息报告、通报和发布制度。
部门复核
1)县政府办、民政局
2)县政府办
Ⅱ-13
社会治安状况
Ⅲ-31
治安管理
1)坚持有黄必扫、有毒必反、有赌必禁,卖淫嫖娼、吸毒贩毒制毒、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2)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打击传销活动成效明显;
3)有效打击封建迷信和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活动。
1)部门复核、问卷调查
2)3)部门复核
1)县扫黄办
2)县公安局
3)县综治办、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Ⅱ-14
城乡环境面貌
Ⅲ-32
“三线三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1)开展垃圾、建筑、广告标牌、矿山治理和绿化提升等“四治理一提升”行动;
2)建立完善“三长制”、“五账法”等工作机制;
3)巩固拓展治理成果,逐步实现全域覆盖。
1)2)网上申报
3)实地考察
1)县执法局、国土房产局、规建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
2)3)县执法局
Ⅲ-33
垃圾治理行动
1)对城市中心区域、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村居的环境卫生实行全域治理,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垃圾站点、棚户区、城中村干净整洁;
2)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城乡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1)实地考察
2)部门复核
1)县执法局、规建局、国土房产局、商务局、定城镇
2)县执法局、各乡镇
Ⅲ-34
社区环境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
2)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4)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1)2)3)实地考察
4)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1)2)3)4)各乡镇、县经开区
Ⅱ-15
公共服务质量
Ⅲ-35
执法监管和窗口服务单位
1)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2)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3)深入推进文明行业创建,不断提高行业创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1)2)3)县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
Ⅱ-16
社会公共秩序
Ⅲ-36
公共场所秩序
1)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依法规范管理,秩序良好;
2)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景区、公园、广场、主要街道、车站等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实地考察
1)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2)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局
3)县文广新局(旅游局)、交通局、执法局
Ⅲ-37
公共交通秩序
1)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倡导建立常态化文明劝导交通志愿者队伍;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3)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
1)网上申报
2)实地考察3)部门复核
1)县公安局、文明办、团县委
2、县公安局、交通局
3)县公安局
Ⅰ-5





Ⅱ-17
城市绿化*
Ⅲ-38建成区绿地率
≥31%
>28%
≤28%
部门复核
县规建局
Ⅲ-39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0(平方米)
>7(平方米)
≤7(平方米)
部门复核
县规建局
Ⅲ-40
水环境质量
1)按国家规范划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且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
2)辖区无劣于Ⅴ类水体。
部门复核
1)2)县环保局
Ⅲ-41
公众参与
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问卷调查
县环保局
Ⅰ-6
Ⅱ-18
城乡规划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Ⅲ-42
县城规划建设管理
1)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大力实施“三治三增三提升”工程;
2)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
部门复核
1)2)县规建局
Ⅲ-43
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1)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在财政预算中列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
2)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90%。
1)网上申报
2)部门复核
1)县财政局
2)县人社局
Ⅱ-19
建设美丽乡村*
Ⅲ-44
打造优美环境
1)持续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同步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中心村建设;
2)在农村分期分批推进改路、改水、改厕和旧村改造;
3)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
1)部门复核
2)3)实地考察
1)县美丽办
2)县美丽办、各乡镇
3)县环保局
Ⅲ-45
传承中华美德
1)运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遏制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
2)开展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星级文明户、文明庭院等创建活动。
网上申报
1)县美丽办、文明办、各乡镇
2)县文明办、民政局、妇联、各乡镇
Ⅰ-7
Ⅱ-20
组织领导体制
Ⅲ-46
党委政府重视
1)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党建工作考核。
网上申报
1)县委办、发改委
2)县政府办、组织部
Ⅲ-47
文明委组织协调
1)文明委及其办公室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具体的保障措施,负起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责;
2)文明委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网上申报
1)     县文明办
2)    县文明办、文明委成员单位
Ⅱ-21
群众广泛参与
Ⅲ-48
宣传动员
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网上申报、实地考察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
Ⅲ-49
群众参与及评价
1)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70%;
2)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查找存在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建立健全群众评价机制,以群众满意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1) 问卷调查
2)3)网上申报
1)2)3)县文明办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Ⅲ-50
群众满意度调查
>80%
>75%
≤75%
问卷调查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Ⅱ-22
扩大创建覆盖面
Ⅲ-51
文明单位
1)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景区等普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科技创新单位;
2)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职能优势,开展结对帮扶村镇、社区活动。
1)网上申报
2)实地考察
1)县文明办、各单位
2)县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
Ⅲ-52
文明社区创建
1)推进文明社区创建,建设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2)建立常态化的志愿服务队伍,经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实地考察
1)县文明办、各乡镇
2)县文明办、各单位
Ⅲ-53
文明家庭创建
1)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
2)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常态化推进“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
部门复核
1)2)县妇联
Ⅲ-54
文明校园创建
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动学校的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优美环境建设、活动阵地建设等工作。
部门复核、实地考察
县教体局
Ⅰ-7长效常态机制
Ⅱ-23
加强动态管理
Ⅲ-55
创建活动常态化
1)明确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长效机制;
2)推进落实文明创建工作负面清单,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文明创建评选表彰的淘汰退出机制。
网上申报
1)2)县文明办
Ⅱ-24
完善保障机制
Ⅲ-56
投入保障
1)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2)加强基层创建工作力量,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
网上申报
1)  县财政局
2)各单位
Ⅰ-8特

Ⅱ-25
创建工作成果
Ⅲ-57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经验、创新成果集中宣传推广
1)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在全国、全省宣传推广;
2)入选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创新案例。
网上申报
1)2)县文明办
Ⅲ-58
获得的荣誉称号
获*********、省部级综合奖项。
网上申报
各乡镇、各单位
Ⅲ-59
完成指定工作情况
完成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指定工作任务。
网上申报
县文明办
Ⅲ-60
整体观察
规划合理、管理有序、关系融洽、氛围浓厚。
实地考察
县规建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备注:带*号的测评内容,非单一城区不作为测评项目。
 
 
 
定远县创建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任务分解表
简 要 说 明
一、根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基础,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中国梦”学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本测评体系。
二、测评内容设置体制机制建设(4条)、文明校园创建(9条)、“三结合”教育网络(11条) 、社会文化环境(8条)共 4 个项目32条标准,总分为100分。
三、本测评体系适用于第三届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评选,同时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成绩按 20%权重计入省级文明城市(县、县城、城区)测评总分,低于 85 分的城市(县、县城、城区)自动失去省级文明城市(县、县城、城区)参评资格。
四、测评采用网上申报、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和部门复核四种方法。
 
 
 
测评项目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和测评要点
责任单位
1.
1) 建立未成年人联席会议制度, 召开专门会议部署, 制定下发专门文件, 有具体实施方案,有明确责任分工;
2)有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财政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专项经费保障;
3) 本市(县、区)范围内每年组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 考评结果进行通报或通过媒体公布;
4)未成年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取得显著成效。
1) 网上申报,提供设立联席会议的文件,年度实施方案 ,会议文件含领导批示、讲话、会议纪要等,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或实地调研未成年人工作的会议纪要和 3 张报道截图;
2) 网上申报,提供科室设置或人员分工的文件;提交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及相关材料;
3) 网上申报 ,提供说明报告,检查考评通知通报,提交 3 张工作情况实景图片或媒体报道截图;
4) 部门复核,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省级部门复核,重点考查教育、文化、团委、妇联、关工委、市场监管、综治办、公安等部门。
1)县文明办
2)财政局、各单位
3)县文明办
4)县文明办、各成员单位
2.
1) 成立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出台文明校园管理办法,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
2)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3) 组织好重要时间节点“我的中国梦”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
4) 重点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5)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落实中小学校德育课、 少先队活动课时, 开展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活动;
6)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管理运行规范,活动开展正常,市、县有配套建设;
7)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落实体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
8) 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 加快中小学校辅导站建设;
9)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 网上申报,提供成立文明校园创建领导小组的文件、总体实施方案,推荐评选文件,领导讲话或会议纪要,提交 3 张实景图片或媒体报道截图;
2) 实地考察,抽查师生熟记 24 字情况,查看校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情况;
3) 网上申报 、 问卷调查,提交清明节、六一、七一、十一开展网上祭英烈,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和“三爱”
活动情况说明,每项活动提供 3 张实景图片或媒体报道截图;
4) 网上申报、问卷调查,提供说明报告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提交3 张实景图片或媒体报道截图;
5) 网上申报、问卷调查,提供开展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提交 3 个典型课程案例,3 张实景图片或媒体报道截图,以及中小学校 100%落实德育和少先队活动课程;
6) 网上申报、实地考察,提供“思想认识好、资金使用好、活动开展好、辅导员队伍组织好、长效机制好”的情况说明,有配套建设的项目规划和财政支持;
7) 网上申报,提供本地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将数据上报国家数据库的学校比例、 统计本地参加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比例、统计本地测试结果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的学生比例。三项数据均为属地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数据, 由当地教育部门提供, 省教育厅给予成绩认定;
8) 实地考察, 乡镇中心学校和城区中小学校均设有心理咨询室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9) 部门复核,由省教育厅综合打分。
 
 
 
 
 
 
 
县教体局
 
 
 
 
 
 
 
 
 
 
 
县教体局
 
3.
“三
 合”
1)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工作机制运转良好;
2)本地教育、文化、民政、体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落实“三结合”教育网络情况,有常态化的工作品牌和经验;
 3) 推动学校教师志愿者走进社区、 走进家庭;
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公益志愿服务;
4)推荐评选美德少年,积极开展“少年传承中华美德”主题实践活动;
5)社区有家长学校,有面向未成年人的文体设施场所,关爱帮扶未成年人困难家庭;
6)积极开展传承好家训好家风活动,营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氛围;
7)开展“五老宣讲” ,弘扬“五老”精神,重视发挥老同志的优势和作用;
8)教育、卫生、公安、消防、民政等部门开展青少年应急救护和防灾避险等技能培训和知识普及;
9)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10)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等未成年人特殊群体;
11)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丰富有效。
1) 网上申报,提供“三结合”教育情况说明,提交建立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规范性文件或部门教育工作规划;
2) 网上申报,问卷调查, 每个部门分别提供举措与成效的说明报告,提交常态化工作品牌的案例说明或媒体报道截图;
3)  网上申报,问卷调查,提供组织师生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的情况说明,提供至少 3 项集体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每项活动提交 3 张实景图片或媒体报道截图;
4) 网上申报 , 实地考察,提供最近一届推荐评选文件,每年学习宣传方案,校园或社区有美德少年的展示宣传内容;提供“少年传承中华美德”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实施方案和3张实景图片;
5) 网上申报 、 实地考察,提供关爱困难家庭的说明报告,考察家长学校运行情况;
6) 网上申报 、 问卷调查,提供活动开展的情况说明,有部署的规范文件,至少提交 3 张相关活动的实景图片;
7) 网上申报,提供情况说明和安排部署的工作方案,提交 3 张实景图片或媒体报道截图;
8) 网上申报,每个部门分别提供情况说明,各提交 3 张实景图片或媒体报道截图;
9) 网上申报、实地考察,提供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名单,地级市有市一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1 所,所辖城区各有辅导中心(站)1 所;县和县级市有辅导中心(站)1-2 所,并能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
10) 网上申报、实地考察,提供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儿童情况说明, 实地考察本地主要公共场所和社会福利机构,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11) 部门复核,由省委宣传部综合情况计分。
1)县教体局
2)县教体局、文广新局、民政局、团县委、妇联、关工委
3)县教体局、团县委
4)县文明办、教体局、团县委
5)各乡镇
6)县妇联、各乡镇
7)县关工委
8)县教体局、卫计委、公安局、消防大队、民政局
9)县教体局、卫计委
10)县教体局、民政局、残联、妇联
11)县委宣传部
4.
1)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每年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2)常态化整治中小学校周边文化环境;
3)鼓励开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
4)征集、推广、传唱优秀童谣;
5)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魂”
等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6)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基地、公共文化场馆免费接纳未成年人,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校集中参观;
7)本地主要新闻媒体、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和社会媒介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不低于公益广告总量的 20%;
8)加强网吧管理,取缔“黑网吧” ,无接纳未成年人情况。
1) 网上申报,提供情况说明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提交 3 张活动的实景图片或媒体报道截图;
2)  实地考察,中小学校园周边 200 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桌球室、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中小学校园周围无歌厅、舞厅、卡拉 OK 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校园周边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 ,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3) 网上申报,提供情况说明,提交相关作品的实景图片或媒体报道截图至少 3 张;
4) 网上申报 、 问卷调查,提供情况说明和安排部署文件,提交 3 张实景图片或媒体报道截图;
5) 网上申报,提供情况说明和安排部署文件,提交 3 张实景图片或媒体报道截图;
6) 实地考察 、 问卷调查,查看免费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本区域未成年人受教育情况;
7) 网上申报 、 实地考察,市考察范围为报纸、广播、电视及社会媒介, 城区考察范围为社会媒介, 县和县级市考察范围为广播电视、社会媒介。提供本地媒体刊播公益广告的统计表格,社会媒介刊播面向未成年人公益广告不低于公益广告总量的 20%;
8) 实地考察,经营性网吧证照齐全,无接纳未成年人现象。
1)2)县委宣传部、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文广新局
3)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教体局
4)县委宣传部、教体局
5)6)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教体局
7)县委宣传部、广电台
8)县文广新局
备注:表中所列“提供情况说明”,要求举措具体、数据准确、表述简洁,一般不少于300字,不超过500字。
 
安徽省文明县(县城、城区)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序号
项目
惩戒办法
责任单位
1
党委“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责任意识不强,精神文明建设严重滑坡
取消参评资格或取消荣誉称号。
 县委办
2
党委政府一把手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
申报参评前12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或取消荣誉称号;年度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5分。
县纪委
3
党委政府班子其他成员3人以上(含3人)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2人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1人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分别罚3分、2分、1分。
县纪委
4
发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案件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县人社局
5
发生侵害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或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恶性案件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县民政局、妇联、残联
6
发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案件或重大消费安全事件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县市管局
7
发生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县市管局
8
存在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和市场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县市管局
9
发生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或存在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县市管局、公安局
10
发生影响恶劣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1分。
县市管局
11
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3分。
县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12
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总成绩低于85分
取消参评资格或取消荣誉称号。
县教体局
13
发生有全省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
申报参评前12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年度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3分。
县安监局
14
发生有全省影响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申报参评前12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年度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3分。
县市管局
15
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
申报参评前12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年度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3分。
县综治办
16
发生影响恶劣或大面积“黄毒赌”案件
申报参评前12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年度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3分。
县公安局
17
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县信访局
18
存在非法传销人员集中性、区域性聚集,或发生影响恶劣的因非法传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县市管局
19
发生影响恶劣的网络犯罪或存在集中性、区域性网络犯罪窝点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县网宣办
20
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
申报参评前12个月发生的,取消参评资格;年度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3分。
县环保局
21
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未达标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县环保局
22
省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未达标
测评前12个月发生的,当年测评成绩罚2分。
县环保局
23
在测评暗访中,市民对创建工作满意率低于70%
取消参评资格。
各单位
24
在测评暗访中,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问题
取消参评资格或取消荣誉称号。
各单位
25
搞“运动式”、“一阵风”创建,造成驱赶商贩、关门锁店等扰民乱象,或搞“迎检突击”,跟踪测评人员,引发负面社会舆论
当年测评成绩罚5分。
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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