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定远县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多措并举,河长制工作连续4年在县域经济目标考核中名列第1名。
“上下联动”巡河。召开总河长会议、签发河长令、开展河长述职,每月通报镇、村两级河(湖)长巡河情况,镇村两级河长履职尽责情况纳入月积分管理,严格落实各级河长“点对点、长对长”责任制,履行管、治、保“三项职责”。2021年以来,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完成巡河76次、1958次、8640次,其中县级河长100%完成巡河任务,三级河长巡河完成率全市************。
“点面结合”治理。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湖治理工程,加大水土保持建设力度,深化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2021年以来,定远县饮用水源水质及县域内三大断面水质达Ⅲ类水标准、达标率100%,创建总长11.2km花园湖公园至护城河鲁肃大道段“幸福河湖”,完成县级河流健康评价17条,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市水利局和省水利厅验收。
“横向协作”监管。成立由农业农村、公安、水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组,开展河湖“六乱”行为专项整治,建立排查台账,做到全县河流排查全覆盖、无死角。2021年以来,出动打击非法捕捞(电、毒、炸)专项行动执法人员70人次,巡查清除池河、高塘湖水域沿河废弃网具、秸秆、垃圾等废弃物8处,销毁迷魂阵等非法网具26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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